三部门联合下发《金融支持中小规模肉牛养殖主体专项实施方案(10版)乐竞体育- 乐竞体育官方网站- APP
2026-01-13 20:05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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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延长贷款期限。结合肉牛养殖周期特点,将贷款期限延长至散养户5年、养殖企业(法人)3年(企业需达到农业银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要求,即:全额房地产抵押或企业评级A+级以上等)。对生产经营正常、信用状况良好的主体,可提前申请办理无还本续贷,续贷期限一般与原贷款期限相近。通过续贷,散养户单笔贷款最长可持续使用10年;养殖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(1年及以下)不限续贷次数,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需符合农业银行续贷条件且不超过原贷款期限。
(一)深化联动机制。建立省畜牧局、省农业银行、省农担公司三方协同的“省-市-县”三级联动机制。省畜牧局负责牵头统筹,组织市、县畜牧部门常态化收集、审核并推送辖区内融资需求,乡(镇)畜牧机构负责政策宣传及辅助对接;省农业银行各级机构负责承接需求、公开服务、提高效率并提供适配的信贷产品;省农担公司各分公司负责同步提供担保增信,落实优惠费率,并与银行平行作业提升效率。三方通过联合部署、信息共享与定期会商确保协同一致,省级单位加强督导,市县级单位负责属地联合推进,形成政策传导与业务落地的工作闭环。
